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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江口市新港管理处医疗单位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5日10:40 文章编辑:原野
    十堰网  11月15日(李元设 、刘新娥):丹江口市新港管理处新港卫生院,于2011年11月11日已完成辖区医疗单位医疗体制改革,实施情况末底检查表明新港管理处所有医疗单位已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新港卫生院自2010年12月20日上午卫生局会同财政局、审计局在丹江口市卫生局共同召开了全市卫生系统“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预备会议以后,该院多次召开 “医改”工作会议,成立以院长为主要负责人的 “医改”领导小组,在班子成员、科室主任会议上传达了《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将“医改”文件复印下发至班子成员、科室主任,做到人手一份,并在公示栏张贴便于职工随时阅读、学习文件,了解“医改”政策。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就发展公益、定编定岗、竞聘上岗、转岗分流、基本药物采购、药品零差价率销售和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展开了讨论,掌握医改政策,从内心找准自己位置,积极参与到医改工作中来。通过检查我处所有医疗单位已全部零差价销售基本药物,切实落实惠农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