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1月22日讯(罗来国 侯清涛):郧县财政局、教育局近日下发了《关于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的通知》(郧财教字[2011]240号)。下拨专项资金9284750元对全县21个乡镇的义务阶段含特校共10214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给以生活补助。
郧县今年资助的特点是涉及面广:全县21个乡镇寄宿制学校全覆盖;资助人员多:全县资助10214名贫困寄宿生;资助金额大:全县下拨资金9284750元,小学生按750元/人,初中含特校生按1000元/人资助;资金监管严:县教育局纪检、计财对资助对象的摸底、评审和资金发放全过程实行 “三公”“三禁”“一堵”操作,即:摸底公开,评审公正、资金发放公示,禁止财政供养人员受助,禁止家庭成员有高消费行为的学生受助,禁止非寄宿制学校的学生受助,杜绝人情资助,并建立资助信息、音像档案,上交教育局,教育局随时与救助对象联系核实,确保贫困学生真正得到实惠。
目前全县寄宿制学校正在按(郧财教字[2011]240号)文件逐项规范操作,落实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