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1月29日讯:近日,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强制解体一辆报废农用三轮车,及时消除了一起重大交通安全隐患。
2011年11月25日上午8时30分,郧西交警大队车管所指导员汪群带领交警四中队民警赵志刚,在上湖路湖北口回族乡龙王滩村1组路段路检路查时,发现驾驶人汪大海(男,35岁,系湖北口回族乡湖北口居委会1组人),持C1证,驾驶一辆鄂C44346时风牌农用三轮车由三天门向湖北口集镇装运石料,被民警们拦停检查。经上网查询比对后,发现该车年检合格至2008年12月;保险有效期至2008年12月。其车辆已达到报废年限,民警们当即将该车扣留。经汪大海陈述,他于一周前从郧西县关防乡二天门村4组贾开荣手中购得该车,经更换少许零部件后,便上路营运,上路营运第三天就被查处。25日上午9时30分,在民警的监督下,该车及时在交警四中队营区院内被依法强制解体报废。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汪大海依法处以罚款400元、记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