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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法院“亮剑”执行积案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5日7:51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1215日讯(竹山法院  刘先超):1213日,竹山县人民法院在当地媒体发布《关于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的通告》,标志该院开展的冬季执行会战正式拉开序幕。

    为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竹山法院于11月底启动了冬季执行会战,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强势亮剑,通过有效震慑拒不执行的当事人,依法惩治执行中的老赖,确保在春节前执结一批被执行人长期逃债、躲避执行的案件,让当事人过一个安心祥和的新春佳节。

    据该院院长刘智介绍,执行的重点案件为党委、人大、政府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案件、难点案件,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的久执未结的案件,被执行人长期外出逃债规避执行的案件。为了促进执行会战的的顺利开展,成立了执行会战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由执行局两名副庭长组成两个执行小组,实行分片包干,对未结执行案件进行拉网式排查,逐案执行。时间从1215日 开始到12月底结束,通过半个月的集中执行会战,实现执行案件结案率、执结标的额分别达到85%75%以上。 

    据了解,在执行会战中,该院首先发出《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的通告》,要求被执行人在通告之日起5日内主动到法院或直接向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自动履行义务的,法院将在电视、报刊、网络上将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和未履行义务的内容进行曝光,并将其纳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管理系统,限制其贷款、投资,办理工商、税务、车辆、房屋产权登记等其他民事活动。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非法处置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以及妨害法院执行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