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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纪委选准“四个切入点”给力保障性住房建设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日8:11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122日讯(徐升远):近年来,房县纪委监察局把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督检查作为维护民利、取信于民的重要内容,组织和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职能,从保障性住房的制度建设、资金管理、工程质量、销售分配等多方面,全过程、多方位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四个安全,取得了明显成效。

    从制度建设上着手,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房管部门、规划部门等敏感部门,以初步建成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风险防控体系为目标,重点检查了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建设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完善了《房县城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房县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关于经济适用房建设减免收费的通知》、《房县经济适用房销售管理办法》等文件,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针对制度规定,采取听汇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随机走访等方式,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摸底,促进了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这一民生工程。

    从资金使用上着手,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资金流向和使用监管。为进一步明确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的有关措施,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出台了《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两个明确:明确界定保障性住房资金的四类保障来源;明确县财政局为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筹集、管理、预算分配、核算、监督检查工作,县房产局为保障性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保障性住房资金。组织县审计部门,在财政预算执行、社保资金等大财政审计中,关注保障性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要求相关部门做到三必须,必须对上级拨入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杜绝挤占挪用;必须根据领款申请和项目建设内容,将资金直达项目承建单位,减少资金拨付环节流入非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不拖欠、滞留项目资金。同时规范收支管理,一方面,保障性住房的租金和出售收入统一进入财政开设的资金专户,实现收入统一归笼;另一方面,对住房建设、住房维修改造、专项补助等支出资金进行分类管理。止目前,全县保障性住房计划到位资金4467.53万元,实际按进度已到位资金3848.9万元,全部实现专户专账管理。

    从工程质量上着手,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质量的过程监督。将保障性住房作为今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点,开展全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公共设施和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重手整治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发生的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案件。积极联合审计、财政、城建、规划、房管、招投标管理局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行全程监督,坚决落实保障性住房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项目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优质、安全、高效。

    从公平分配上着手,加强保障性住房销售分配监管。严格按照关于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理顺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机制,着力监督并促进相关部门抓好房屋销售分配。全程监督相关部门按照个人申请、社区评议、上门复核、政府审定、张榜公示、抽签入住六步曲分配机制进行公平分配,并且邀请了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群众代表、相关部门单位和新闻媒体及县公证处参与全程监督。截止目前,该县从900余户廉租住房申请对象中,确定了260户入住对象,实现了阳光分配、和谐入住,无一例因分配不公而造成群众上访的现象发生,群众反响一片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