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2月9日讯(何为 、刘睿 、肖睿):为落实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的《关于有力加强人民法院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今年以来,房县法院对基层法庭派出法警进行机关安全保障,现已圆满完成2011年安保工作任务。
房县法院的城关法庭,管辖区域面积大,辖区人口较为复杂,突发事件较多,法庭案多人少。2011年,该院司法警察大队应院党组关于城关法庭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分批派出技术过硬、年富力强的8名司法警察对城关法庭进行安全保卫工作,以保证审判工作与日常活动的顺利开展。
在此期间,派出的法警们克服多种困难,秉持着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做到了文明执法,礼貌接待,耐心解答。2011年全年,8名法警共接待来访人员1500余次,值庭90余次,应急突发事件7次,参与案件执行活动38次,维护了法庭秩序,保障了机关安全,切实履行好了司法警察的工作职责,得到院领导、辖区法庭法官及来访群众的一致好评。
审判执行安全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树立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的必要条件。房县法院近年来不断健全机关安全保障工作:成立了应急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安全保障工作,指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制定了应急工作方案,设立了应急分队;完善了与公安机关在处置突发事件方面的联动机制;在庭审、接待来访、执行工作、机关安全等方面则建立了预测预警机制,各部门密切配合,防患未然。
这次,房县法院向基层法庭派出司法警察协助法庭审判工作,维护机关安全,实践证明,这一举措,不仅加强了基层人民法庭的人员力量,切实解决了审判资源配置不足的问题,而且防范了法庭审判执行工作存在的安全隐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