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新闻频道2月25日讯(石濡华 胡忠勇)近日,从竹山县国土执法监察局获悉,去年,该县共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达62起。其中,涉及土地违法案件48起,制止违法占地63.6亩,拆除违法建筑0.4亩,其中24.5亩耕地还耕;涉及矿产类违法案件14起,关闭绿松石矿硐113个,查处非法开采企业12家,破坏矿产资源行为14人,移送公安机关刑拘1人。截止到今年2月中旬,共办结案件56起,另外6起正在办理过程中。
为做到土地、矿产违法现象“早发现、早报告、早查处”,竹山县国土局建立起执法监察巡查、案件督办、错案追究责任制和重大案件集体会审制。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县、乡(镇)土地、矿产管理巡查员的巡查范围、工作责任,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动态巡查网络,并在涉及到绿松石管理的10个村配备了巡山员,将其纳入财政供养的事业编制。按照巡查台帐月报制的要求,每月底由中心国土所向国土执法监察局上报巡查报表,分门别类地对案件搞好调查处理。为体现办案的公正性,对申请法院执行的案件和特别重大的土地或矿产违法行为,国土局依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得当”的原则实行集体会审,统一办理思路后,再按照正当的流程依法办理。
2009年,擂鼓镇护架村木业公司非法占用耕地12亩建木材加工厂,去年,该局在实地调查检实后对其下达有关法律文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该公司上缴罚款187998元,并迅速补办了用地手续。去年4月,谷竹高速宝丰出口附近的韩溪河村智障村民张某在不听土地巡查员劝阻的情况下,在自家的责任地里动工新建三间简易住房,下屋脚当天,该局和宝丰国土所工作人员随即赶到现场制止,并与村委会一道,迅速为他另划了屋场,张某万分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