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新闻频道2月28日讯(朱家红、袁建国)郧西县科协翻印新修订的《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分别赠送县直局级机关及乡镇组织学习。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已由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于2011年1月19日修订通过,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对各级科协的组织机构、工作任务、经费来源和科普设施建设等做了详细规定,从法律角度确立了科协的地位和作用,为科协开展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尤其是科普经费的落实及递增进入了法制化的轨道,从而保障了科普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切实做好新修订《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郧西县科协将《条例》翻印1000册,分别赠送副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分发到县直局级机关及乡镇(场区),并在科协系统组织学习。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科技意识,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