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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实行药品零差价 为患者节约支出千万元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3月18日8:4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3月18日讯(陈颖 李富君):近日,竹山县城关镇东门社区居民魏某患胃病到镇卫生院买药,没想到原来10多元/瓶的“奥美拉唑”居然只要2.5元。同样,大街社区张某某老慢支复发交了400元钱在城关卫生院住了12天院,出院时医院还补了他30多元钱,张大妈拿着出院结算单对笔者讲,药品未降价前,他每次住院两个星期,怎么着也得花800元左右。  
    作为全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试点县,竹山县从去年12月26日起,在全县17所乡镇卫生院按照国家和省确定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484种基本药物目录进行零差价销售。为保证基本药物“零差价”制度顺利实施,该县坚持抓本治源,建立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专家库,开展基本药物采购询价,选定药品经营配送企业,要求乡镇卫生院不得从未经选定确认的药品配送企业配送基本药物,更不得从非中标配送企业采购基本药物和非中标基本药物。实行“零差价”后,乡镇医院将彻底告别以药养医和大处方,逐步形成小病进社区、乡镇医院的就医格局,进一步缓解广大患者“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据该县医保部门统计,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乡镇卫生院门诊次均药费下降13.1%,每床住院日均费用下降28.1%,相同药品销售价格下降38.7%,乡镇卫生院门诊量较以前上升12.45%,住院率下降5%,预计全县每年减少百姓药品支出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