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首页 >> 新闻中心 >> 信息中心 >> 正文
竹山县检察院“七项措施”促发展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3月19日21:11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3月19日讯(陈德文、张赐中):竹山县检察院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县情、院情,采取七项措施,确保2011年工作再上台阶。
    ——紧紧围绕竹山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深入抓好服务大局、保驾护航工作。县委十二届八次全会提出了“加快五化步伐、实施五县共建”的发展战略,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思考和谋划,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维护政权安全、经济安全和公共安全,为竹山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可持续发展、长远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抓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对照省委转发的省院40条《意见》,做到“四个必须”,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作用,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保障和促进社会建设。加大对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拐卖妇女儿童、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的惩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紧紧围绕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认真贯彻中央、省委、高检院、省市院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重要职能作用。严肃查办发生在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涉及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基层政权组织和重点岗位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的犯罪案件,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和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等案件,继续加大对为非法获取工程、项目的开发、承包、经营权等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10种重点领域行贿犯罪的打击和预防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高速公路建设和路网建设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认真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推动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要按照高检院、省市院部署,深入开展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紧紧围绕维护司法公正,深入抓好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认真贯彻高检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坚持检察机关宪法定位,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这个本质特征来开展检察工作,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加强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加强对与诉讼活动密切相关的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落实中央司法改革要求,探索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监督、违法行为教育矫治、违法搜查扣押冻结等的监督。坚持在诉讼监督的各个环节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强化诉讼监督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工作基础之上。  
    ——紧紧围绕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深入抓好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转发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关于构建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工作格局的指导意见》,重点解决当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影响公正廉洁执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提高执法公信力。深化检务公开,坚持正确宣传导向,高度重视涉检网络舆情汇集、分析和应对机制,切实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 
    ——紧紧围绕造就高素质检察队伍,深入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学习型检察院建设、作风建设、自身反腐倡廉和检察纪律建设,努力建设公正廉洁执法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紧紧围绕强基固本的目标要求,深入抓好基层基础建设。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认真抓好省院关于基层院建设20件事项的落实工作,结合该院实际制订了《竹山县人民检察院2011—2015年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自2011年起,力争用五年时间,高起点、高规模、规范性完成乡镇检察室建设任务。扎实推进科技强检工作,根据省院确定的年度重点项目,集中有限财力,合理配置资源,分步骤推动科技强检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扎实推进检务保障工作,积极争取党委领导、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将各项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高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