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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浙法院齐联手 三年积案一朝结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3月22日8:5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3月22日讯(明梦秋、 戴锐):“没想到竹山法院的工作这么得力,才一天时间就帮我们执结了三年的执行积案!”3月18日,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握着竹山法院执行局长郭声华的手激动地说。
    据了解,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2008年至2010年三年间共缺席审理判决兰溪人赵某作为被告的三起民间借贷案件,要求赵某归还原告本息。由于赵某近几年去向不明,这三起判决无法执行,成为标的额达13万余元的执行积案。今年3月中旬,兰溪市人民法院获悉赵某现正在竹山县经营一家足疗城,该院执行局两名法官火速赶往竹山县,并向竹山法院寻求帮助。竹山法院院长吴英忠了解情况后立即指示执行局协助执行。执行局长郭声华精心制定了周密的执行方案,并安排执行法官南金俭和三名法警队员协助执行。当天下午,在县城某足疗城,两地法院六名干警犹如天兵降临,令赵某惊愕不已。在向其宣读相关法律文书及执行法规后,赵某羞愧难当,当场履行执行款项1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