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新闻频道3月8日讯((吴丹明)):本报讯 3月1日,丹江口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发出“丹文明委[2011]3号”文件,表彰丹江口市首届道德模范。在受表彰的10名首届“丹江口市道德模范”中,丹江口市志愿者协会副会长、汉江集团公司丹江口水力发电厂职工胡正宏榜上有名。
电厂职工胡正宏自参加工作以来,勤奋好学,积极探索,乐于奉献,圆满完成了本职工作和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在共青团丹江口市委的关心支持下,丹江口市志愿者协会正式成立至今,胡正宏出任副会长。他在志愿者协会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服务社会”这一宗旨,吸收各地志愿者工作先进经验,开拓创新,先后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了一系列富有特色的志愿活动,在丹江口市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扶贫济困、帮老助残、互助友爱,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社会新风尚,增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据统计,2008年,胡正宏组织策划丹江口市志愿者相继开展公益活动16次,累次88人次;2009年组织策划实施自愿者公益活动29次,累计参加人数321人次。胡正宏先后被共青团丹江口市委评为2007年度优秀青年志愿者,2008年十堰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优秀志愿者,2010年,胡正宏荣获第五届“湖北省优秀志愿者”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