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4月12日讯(陈 颖 毛达安):昨日,笔者从竹山县人社局获悉,该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竹山县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十堰亨运集团竹山有限责任公司、寿康永乐(竹山)超市有限公司、竹山县华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竹山县供电公司、竹山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6家用人单位被省人设厅授予 “2010年度湖北省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荣誉称号。这一成果得力于竹山县近年来扎实开展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评价活动。
据悉,为增强用人单位法制意识,推动用人单位信守承诺,自觉遵守《劳动合同法》,规范用工,主动参加社会保险,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竹山县人社局坚持教育与执法相结合,一方面,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宣传普及劳动保障法规政策,提高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社会知晓率;一方面认真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活动,行动中对不法用人单位进行教育指正,不厌其烦,直到用人单位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当之处,并予以改正为止,对屡教不改的少数用人单位采取重拳出击,依法依规处理,树立劳动保障法律威严;另一方面,为了将这些执法成果转化为用人单位的自觉行为和意识,在此基础上,积极按照《湖北省用人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暂行办法》,每年在全县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评价活动,分三个步骤进行,首先是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对不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其次是人社部门组织专班深入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核实,最后是对通过的单位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核实不符合申报标准的单位取消诚信单位资格。此举不仅将用人单位的用人行为至于社会监督之下,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用人单位社会的信誉度,因此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两年来,全县有近600家规模企业申报诚信单位,参入率达90%以上,每年有240多个规模用人单位被评为县内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