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5月17日讯:近日,房县烟草局为深化基层创先争优活动,切实提高法纪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员工行为,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将党员承诺延伸至全员承诺,制订出台《房县烟草专卖局员工五条禁令》。
该局员工五条禁令:一是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二是严禁酒后驾驶、公车私驾,无上岗证行车;三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社会性赌博和邪教活动;四是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索贿受贿;五是严禁不按规定程序执法;六是严禁违犯行业规范经营各项规定;七是严禁铺张浪费,杜绝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同时,该局规定,若有违犯七条禁令者,自愿接受单位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内容,对当事人处予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