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市区在线 >> 正文
房县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全面复查会议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5月31日6:53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5月31日讯(吴永华、 陈世友): 27日,房县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全面复查及整改会议,启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通过全面复查、督导抽查、整改落实、机制建设和总结验收五个阶段工作,着力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死角一个不留
    “‘小金库’是社会的一大毒瘤,是滋生腐败的温床,是影响干部成长的定时炸弹,要全面复查,扎实整改,坚决不留一个死角。”该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曹明权在全县“小金库”专项治理会上说。
    此次“小金库”治理“回头看”系凡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都要认真组织复查,且复查面必须达到100%。县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结合正在进行的资金管理安全排查工作,对本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未经有批准权限部门批准的银行账户要按规定坚决取消。凡隐瞒不报或拒不整改的银行账户视同设立“小金库”问题予以处理。对全面复查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和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整改纠正,坚决扫除治理工作死角。
抽查9类单位
    2010年,房县“小金库”治理工作共完成重点检查单位30户,点检查面达到了20%,追缴“小金库”资金6.77万元,查处违规资金金额218.53万元。
    此次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从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专门力量,利用6、7两个月的时间,选取具有典型性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等部门和单位;宾馆、培训中心、出版社等单位;2009年以来自查自纠“零申报”单位;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的单位;供水、供电等9类单位列入重点督导抽查范围。督导抽查过程中,重点督查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
违纪一追到底
    “‘小金库’是滋生腐败的土壤,是诱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要认真治,严肃查,对违纪违规问题要一追到底,绝不手软!”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家波对治理“小金库”问题态度明确。
    为保证“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效果,该县要求各单位在复查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上级机关和群众监督。同时,严厉责任追究,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统一政策、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对全面复查和督导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管理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治理工作成效。在整改落实阶段,将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在依法对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同时,严格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坚决做到“四个不准”:不准避重就轻、不准姑息迁就、不准弄虚作假、不准下不为例,以治理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