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6月15日讯( 张金贤):今年以来,房县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在机关委局纪检监察干部中推行“工作日志”制度,通过简明扼要记录,强化工作提醒,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
“工作日志”统一由纪委办公室定制,统一发放,做到人手两册(一本工作日志本,一本农历本)。农历本主要是记录每天工作打算,事情办理结果;工作日志本主要是对当日所见所闻所做之事,采取的工作措施,达到的预期效果,事后的工作感悟或心得体会。此举目的是及时对工作进行梳理归类,促进个人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的提高。
据悉,该县纪委共对机关委局的3个纪工委监察分局、9个科室的49名纪检监察干部下发了98套工作日志,在近期半年工作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日志3本,现已对其进行了限期整改。年底将对“工作日志”运用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评比将按照“好、一般、差”三个档次对日志进行点评,对点评好的日志进行公开展示,对日志“差”的纪检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同时,将评选结果作为年终评优表模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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