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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泉溪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土地纠纷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6月22日9:39 文章编辑:王俊
    十堰网6月22日讯(李耀武、李明明):竹溪县兴界路改造要征用泉溪镇六个村的部分土地。在镇、村干部丈量被征地的过程中,该镇黄柏溪村村民曾正阳耕种了二十多年的一块面积达1.25亩的耕地被分别登记到泉溪村张某、李某、范某三户的名下,征地补偿费1346元也被三户领取。曾正阳为此找到镇、村领导,要求领取全部的征地补偿费及基本生活统筹费。
    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后,经多次调查查明,该案土地原是泉溪村所有,由上述三户承包。因该宗土地贫瘠,且为一块三户分,每户仅有四分多,加之当时种地收入微薄,三户便弃荒不种,后被曾正阳开荒无偿耕种。二十多年来,泉溪村民及上述三户无人提出异议。2008年丈量时曾正阳不在场,镇、村干部又不知情,所以被三户报名登记在册。
    对历史形成的问题进行核实后,调节委员会派出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疏导、解释、归劝,引导当事人要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化解这起因公路建设补偿引起的纠纷。
 在这起纠纷的调解过程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方便、快捷、高效、不收费的特点,为百姓解难,体现了“人民调解为人民”的宗旨,为实现泉溪和谐稳定、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习编辑:房县榔口乡政府  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