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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提高82名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6月28日8:15 文章编辑:王俊
十堰网6月28日讯(郭迪泽): 竹山县委、县政府根据中央和省、市要求,从2011年起,对1937年7月6日前至1945年9月2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在原有基础上,人年增发1个月基本离休费;对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人年增发1个月基本离休费,作为生活补贴。
此项政策惠及全县82名离休干部,需安排支出近15万元,补助资金将于7月1日前兑现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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