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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家属工”、“五七工”养老保险正式启动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6月30日8:25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6月30日讯(杨艺勤):近日,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经过周密筹备正式启动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五七工”、“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
    参保范围仅限具有本地城镇户口,曾经与国有、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目前尚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截止2011年6月30日前已经达到或者超过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缴费标准及个人账户按照全市2009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999的60%作为缴费基数,20%为缴费比例(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待遇标准是参保人员退休时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死亡待遇为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的,从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保险金,并参照企业退休人员死亡的标准发放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不再享受其它待遇。办理程序先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再由所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对申请参保人员身份进行审核认定,最后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养老保险范畴。申请参保的应在2011年11月31日前完成申报登记和缴费工作,逾期不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