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7月21日讯(郭迪泽):竹山县人民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对竹山县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五七工”、“家属工”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身份认定实施办法》,正式启动该项工作,以妥善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五七工”、“家属工”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保障其基本生活。
“五七工”、“家属工”是指城镇居民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响应毛主席“五七”指示,走出家门参加生产劳动,组建“五七”连、组、厂,或者进国有、集体企业单位不同岗位工作的人员,他们当中既有城镇居民,也有职工家属。这些人员的共同特点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劳动者群体,没有办理正式招工录用手续,没有劳保,年龄偏大,不符合现行参保范围及条件,成为历史遗留问题。该县出台的《办法》详细规定了参保对象、参保缴费办法及标准、享受待遇时间及标准、身份认定程序等事项。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身份认定当中,预计11月30日以前可以完成所有申报登记和缴费工作,届时,该县愈千名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及“五七工”、“家属工”生活将得到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