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市区在线 >> 正文
竹溪县民政局顺利完成农村低保核查和提标扩面工作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8月18日7:11 文章编辑:李胜蓝
    十堰网8月18日讯(李琼、席芳):“谢谢政府的关心,将我纳入低保救助对象。”日前,竹溪县丰溪镇下坝村二组90岁的困难户廖世贵,面对入户调查的民政局督查小组激动地说。
    今年来,该县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强化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从3月份开始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进行核查、扩面和提标工作,现此项工作已全面完成。全县共清退农村低保对象691户929人 ,新增3155户4049人,并对28822名救助对象进行了标准调整,经过核查扩面,全县共有19905户33045人享受农村低保政策,占全县农业人口的11%。
    该县按照“先核查、后扩面”的要求,认真做好农村低保核查认定工作。由乡镇包村干部和村干部组成核查小组,逐村逐户对所有在册享受农村低保对象的资格和救助类别进行一次重新认定,严格按照省厅文件规定,取消“关系保、人情保”和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保障对象,纠正“合户施保、保人不保户”的不规范作法。认真填写“农村低保复查验证登记表”,在救助证上作复查变更登记,并加盖“2011年度复查”专用章,同时完善农村低保申请审批表,变更低保信息系统。核查期间随时通报工作进度。
    该县将核查清理出来的指标和扩面指标合并使用,在坚持个人申请、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拟纳入低保对象的户主姓名、家庭成员姓名及人数、家庭收入、拟保障类别在乡镇及村公示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不错保、不漏报、不重保。同时,通过电视、网络、宣传单广泛宣传该项工作,借助村社会救助公开栏,对核查、评议、公示、发放、监督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公示公开,及时通报本次农村低保核查扩面工作情况及申报审批程序等,利用舆论宣传作用,增强此项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