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8月5日讯(胡明):近日,笔者从丹江口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获悉,2010以来,该市以“三实全覆盖”为契机,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上积极推进政府主导的社会化综合治理、社会主唱的信息化数据采集、公安主掌的专业化精确管控方式,实现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基础扎实、保障有力、防控严密”的目标。截至目前,全市流动人口登记数达2万余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以上,比去年同期增长30%。
推动政府主导的社会化综合治理。建立市、乡镇、村(居)三级服务管理机构。市政府专门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在3个外来人口超过1000人的乡镇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政法工作副书记或综治工作中心主任兼任,派出所所长任副主任。在全市15个外来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居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由村(社区)主任担任服务站站长,村(社区)治保主任、计生服务员配合工作。按照外来暂住人口500:1配足流动人口协管员,今年全市共招聘专职协管员35名,在村级流动人口服务站组建由村干部兼职的150余人的兼管员队伍,规范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职责,并制定考核规则,增强协管员工作责任感,提高工作积极性。
强化社会主唱的信息化数据采集。一是推行出租房屋“常口化”管理。以村为单位建立户编号,一户一册建立出租房屋“暂住人口户”。积极营造“常口化”管理的氛围,向出租人发放《出租私房治安管理规定》等法规资料,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普及流动人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公布民警和协管员联系方式。以村(居)为单位组织出租房主召开会议,民警和协管员逐家上门分发资料和登记簿。将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到各村(居)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站,未建立服务站的落实到具体的民警与协管员,实行“承包式”管理,每月进行一到两次上门检查核实,及时登记变化情况,补充更正信息。二是对用工企业采取 “委托式”管理。通过与水产业协会、家电业协会等行业自律组织联系,在市内3家外来人口超过200人的重点企业建立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点。对外来人口较多的建筑行业,出台了《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外来人员管理的工作意见》,将建筑工地外来人口的身份登记、信息采集作为承包方进行施工的前置资质条件,承包方只有事先做好雇佣外来人员的身份登记工作后,才发放施工资质证书。三是实行特种行业“专管式”管理。将旅馆、美容美发厅等场所作为外来人口管理的重要阵地,纳入重点控制。成立行业场所管理专业队,实行每日系统检测、每周分辖区统计信息量、每月实地抽查通报的监督管理机制。同时,推进行业场所自率。出台了《娱乐场所治安管理规定》,全面采取旅馆式管理,在娱乐场所聚集地推广旅馆治安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中心登记站,提高信息采集率。定期开展业主及从业人员的治安培训,建立信息专人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住宿人员信息报送。
加强公安主掌的专业化精确管控。明确民警、专管员、协管员职责,严格按照“五查一控”的方法,加强对信息的查询、研判和碰撞,激活信息,每天将登记的流动人口进行核对、分析,积极鼓励信息员队伍、治安积极分子、出租房屋业主和广大群众举报提供线索。对“三无”人员等加大检查力度,加强与流动人口输出地联系,掌握流动人口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