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9月20日讯(刘丛梅):近年来竹溪县民政局针对民间组织发展迅猛,发展较快的实际,积极转变思想观念,想方设法促进其健康发展,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要求,采取措施切实对民间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抓好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民政、教育、农业、科技等部门从职能出发,同心协力,切实抓好管理工作。县民政局制定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要求,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加强宣传、强化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加大对《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宣传解释,同时,通过对社团秘书长的培训,发放资料,创建示范等形式,积极为民间组织提供技术、信息、销售等方面服务。
管理和引导并重,确保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放宽登记条件,简化登记程序,同时帮助各组织建立健全章程及各种规章制度、财务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加强对各种组织的监督约束,确保健康发展。
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要求,广大民间组织在各自领域,走出了路子,创出了牌子,拓宽了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了群众收入,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