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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便民实行点援制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1年9月5日7:56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9月5日讯(李耀武、李明明):竹溪县司法局为扎实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体实践活动,打造群众满意法律援助品牌,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实行点援制,确保困难群众“应援尽援、能援多援”。
    实施“点援制度”。 出台了《法律援助点援制度》,将全县所有律师、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共计50名法律从业人员的姓名、执业证号、所属执业机构、办公地址等详细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法律援助人才库,当事人根据律师、法律工作者的基本信息和办案特长,自主选择法律援助人员,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点援”案件跟踪回访,确保办案质量,进一步缩短了法律援助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充分体现了受援群众自主权。
    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工作圈”。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审办分离,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服务对象,实行自行受理、先行办理,法律援助中心跟踪审批,实现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零等待”。
    启动“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进村居(社区)”工程。将法律援助的程序规定、受理范围、工作流程及服务电话制作公示牌,确保困难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做好群众法律援助热线咨询的同时,实施法律援助“绿色双卡制”,即向全县每个行政村发放“便民服务手册”,向全县所有低保户发放“法律援助绿卡”,通过优先审查、及时受理、限时办结、事后补办等措施,为农村弱势群众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今年1-8月份,全县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9 件,其中涉及老年人案件21件,未成年人案件19件,农民工案件25件,残疾人案件14件,群众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