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1月20日讯(赵彬 雷雅芸):“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广大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为使评选活动达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我镇结合自身实际,将“十星级”命名为致富星、道德星、信用星、法纪星、计生星、义务星、卫生星、科教星、文体星、生态星。同时,采取四项措施确保评比活动取得实效。 高度重视,扎实开展。我们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认真组织评选小组成员学习创建的要求和标准,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使评选工作深入人心、健康发展。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评选中,坚持在标准上“求高不求低”,程序上“求严不求松”,数量上“求精不求滥”。真正做到不降低标准,不照顾人情,不凭感觉印象,不搞形式主义,使评选活动真正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注重表现,动态管理。对“十星级文明户”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不搞终身制。实行每户一卡,建档立案,记载各户平时的表现和群众的反映,半年进行一次复核,年底对各户根据实际表现和考核结果进行增星或减星。 绩效挂钩,明确奖惩。除举行集中仪式挂牌表彰外,对评出的十星级文明户在精神鼓励的同时,适当进行物资奖励,把创星成果与切身利益挂钩,调动群众争星追星的积极性。对未达到星级标准成因各种原因减星丢星的家庭,帮助其查明原因和思想教育,对症下药,并限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