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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农村低保推行“七个一”实现零投诉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3日8:5 文章编辑:袁野清风
    十堰网11月2 3日讯(罗立政):昨日,笔者从竹溪县低保局获悉:今年入春以来,该局在农村低保工作中以追求“应保尽保不错保”为目标,注重宣传,严格要求,动态管理,采取“七个一”措施,取得了农村低保工作零投诉目标的满意效果。
    严格政策口径,实行统一标准运作。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电视台、宣传栏、告知单、会议等多种形式和可利用的时机宣传国家低保条例,省、市、县低保实施细则,把政策全部交给民众。
严格报批程序,实行一个报批模式。县、乡、村坚持“三级调查、三级评议、三榜公布、三级监督”,村、乡(镇)联查联评,县、乡镇联审联批。规范低保办结制和回函答复制,让人民群众满意。
    严格动态管理,实行一个动态机制。村级落实了低保对象月签到制和明察暗访制,乡镇建立了低保资料月检和季检制,县级坚持了低保年审和半年审制,以此全面、准确地掌握低保对象家庭变化情况,为畅通低保进出渠道,及时调整补差水平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今年审查中,元至11月份,农村低保停发713户1031人,新增700户1028人;提高保障标准450户1250人,降标25户62人。做到了不漏保,不错保。
    严格低保监督,实行一个监督制度。全县聘请有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低保监督员,按照《竹溪县农村低保社会监督员制度》行使监督权,邀请他们参与低保调查和评议,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了低保工作公平和公正。
    严格信访追究,实行一个责任追究。对于群众的来信来访,县民政局信访室,县低保局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入户调查,妥善处理并将结果反馈举报投诉人;对违犯低保责任制的人员,县民政局按文件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严格资金管理,实行一个渠道发放。县乡均设立农村低保金专户,由民政部门与金融机构签订低保金代发协议,实行社会化发放,低保户凭折领取低保金。六是严格档案管理。全县统一了农村低保申报表格和收入取证样式,对低保对象建立了家庭档案,微机管理。
    据了解,截止目前,在全县15个乡镇,11个农林特场中实现了农村低保零投诉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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