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2月14日讯:日前,在丹江口市“改进部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会议上,丹江口市国税局以《推行集中审批优化纳税服务》为题在会议上进行了现场承诺和表态发言。“推行集中审批,就是通过实施提速减负,让纳税人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方便和快捷!”该局局长曲良明强调。
在推行集中审批之前,丹江口市国税局首先进行了审批事项“大瘦身”。该局按照湖北省国税局“提速减负”的要求,扩大了即办事项范围,将原有的59项审批事项减少简并为29项,将原有的53项备案事项全部明确为即办事项,使全市涉税即办事项增至122项。“所谓的即办事项,就是纳税人在办理相关事项时随到随办,不需要任何审批手续和程序。扩大了即办事项范围,就是为纳税人办税减负。”丹江口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相关负责人说道。
在此基础上,该局针对审批事项实行了审批职能、审批事项和审批人员“三集中”,成立了涉税事项集中审批办公室,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并明确分管税政工作的局领导负责。集中审批办公室在办税服务厅设置“集中审批办公室文书受理”窗口,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明确一名办税服务厅副主任担任行政审批的首席代表,首席代表具体负责涉税审批事项的文书受理、督办审批和出件工作。该局要求由本局负责终审的涉税事项,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10天,实现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总体提速70%的目标,实行涉税事项规范、高速运行。
(郝锋 许志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