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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纪委出新招清理城关地区非农业建设用地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2年4月13日10:14 文章编辑:耕夫
    十堰网4月13日讯(程剑峰):近期,根据县委的安排,县纪委牵头、国土局配合,房县纪委对2009年以来城关地区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专项清理。清理专班于采取进驻一个村,解剖一个村,找准突出问题,对照党纪法规进行适当处理的办法,通过强化领导机制、严格执行管理、巧用手段方法清理城关地区非农业建设用地。
    强化领导机制。县政府成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符合房县实际方便操作土地治理专项政策。在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召开相关会议,通报处理结果。专项清理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国土局局长、住建局局长、城关镇镇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副主任担任,负责联系协调具体清理日常工作,从国土、住建房产、纪检监察、公安、地税、检察院、法院、信访局抽一副职做为成员。可从上述单位中抽调具体工作人员,集中办公。清理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分工协作,联合执法,齐头并进。
    严格执行管理。清理调查组在2009年全县清理土地违法处理的基础上,采取最高比例征收建房户的各项税费,并加大处罚的力度,使违建户付出更大的代价,无利可图不想违规建房。对村集体乱收费的问题,清理调查组要态度坚决的全额没收,上缴县财政,斩断利益链条,让村上无利可图,才尽力制止违规建房。对外来户在该村建房的问题,清理调查组建议,对违规建设的别墅,补足所有税费,处以最重的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对集体开发的小产权房问题,清理调查组建议已出售和待出售的款项存入指定专门账户,并冻结支出,由国土、城建、地税等单位核算税费,足额上交县财政,挽回影响。
    巧用手段方法。在清理的基础上,建立“堵、疏、建”的处理方法。“堵”就是土地、城建、村居要把好关口,对不符合城建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预建房户不予审批,对已乱占耕地建房的,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一批,遏制乱占乱建势头。“疏”就是属于自己居住,在原址改造房屋和占耕地建房(住房困难户),符合城建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小产权开发的建房户符合城建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五条规定,对所占土地进行地价评估后以出让方式供地,补办用地手续并处罚款。“建”就是加大力度,逐村清理,清理一个村找出突出问题,处理一批违规建筑,追究相关违纪人员。同时要规划超前,在村(居)规划农民居住小区,统一模式,既美化了村庄,又节约了土地,农户需要建房的,申请后符合条件的,就进入规划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