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7月17日讯(陈 琳):7月16日,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当事人李某在竹山县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时,与往常不同的是他收到了该院监察室主任朱玉成现场给他送达的一张别样的“明信卡”。监察室主任朱玉成说:“老李,今天我们给你现场送达一张案件监督卡,请你对办案法官的表现作评价,请你填写好后再寄给我们,邮资我们提前就付给邮局了,你们和代理人直接寄就可以了。”
为了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竹山县法院围绕建设公正清廉型法院目标,创新监督举措,该院从今年7月初开始由监察室发放廉政监督“明信卡”,通过“第三只眼”来监督法官的一言一行。该院与县邮政局联合印制发行了双向免邮资“明信卡”。该院各审判业务庭室在制作判决、裁定、调解、决定等有关法律文书报院办公室盖章时,由办公室保留一份送监察室,监察室依据文书向当事人、代理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寄发个案“明信卡”。能现场送达的直接送达,不方便现场送达的通过邮寄送达,案件当事人、代理人等把相关信息填写后把“明信卡”寄回,监察室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明信卡”并呈报相关领导和部门,且每半年对“明信卡”反馈情况进行一次汇总分析,分不同情况进行通报处理。
“明信卡”上的监督内容涉及法官的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与律师的关系、司法礼仪等十个方面的不当言行,案件当事人、代理人等收到卡后采用直观勾选“是”与“否”的形式反馈信息,亦可附言、附信,用卡上自粘胶折叠粘贴投递,免邮资寄回。同时,该院在“明信卡”上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举报监督。监督范围是本院各业务部门审理的一审、二审、再审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申请执行和委托鉴定、评估等各类案件。监督对象是从事审判执行业务的法官。当事人、代理人等对法官遵守廉政纪律、办案纪律的情况及失职行为以及不公不廉的举报都可以通过“明信卡”反馈给监察室。
据该院介绍,出台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通过外部监督,使法官能够时刻严于律己,把公正廉洁牢记于心,从而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据悉,该院已连续8年荣获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并实现执法办案“零违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