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8月1 7日讯(周贝安 吕刚):竹山县为适应新形势下基层民政工作的需要,更好地发挥民政工作在保障民生中的基础性作用,根据湖北省编委《关于加强乡镇民政组织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竹山县编办会同县民政主管部门统筹谋划,科学推进,全力加强乡镇民政组织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健全乡镇民政组织机构。各乡镇在其内设的“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民政办公室牌子,统一名称为:XX乡镇民政办公室,并同时启用民政办公室印章。
配备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各乡镇除现有1名民政办公室主任外,再明确1人从事民政管理、会计等工作。同时根据乡镇人口规模,实行“以钱养事”的办法,设置公益性合同聘用制岗位1至3个(3万人口以下设1个岗位,3至6万人口的设2个岗位,6万人口以上的设3个岗位)从事民政服务工作。
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全面落实乡镇民政办公室必要的办公设施,努力使乡镇民政办公室达到“八有”,即:有办公场所、有办公桌椅、有工作电脑、有资料室、有救灾救济物资储备仓库、有档案柜、有工作经费、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