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卫民要求: 8月31日前全面启动重建工作,12月31日前倒房户全部入住新居
十堰网8月2 0日讯(尹骅)日前,市委副书记董卫民在市委三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市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董卫民要求,要认真核准因灾倒房重建对象,科学规划重建选址、勘测和设计,尽快明确补助标准,注重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强化重建督办检查,确保全市倒房重建房屋在8月31日前全面开工建设,12月31日前倒房重建户全部入住新居。
会议强调,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灾后重建工作特别是倒房恢复重建工作,恢复重建工作是事关民生的大事,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把因灾倒房恢复重建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抗灾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和民生工程,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抓紧落实,确保实现受灾群众入冬前搬入新居目标。
董卫民要求:一是认真核准因灾倒房重建对象。组织相关部门对需纳入恢复重建的倒房户、危房户逐户进行核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分户建档,建立台帐,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核、县批的程序办理,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二是做好因灾倒房恢复重建选址规划、勘测和设计。按照因地制宜,城乡统筹,规划区内外有别的要求,充分考虑减灾防灾要素,认真做好规划选址工作。三是明确倒房重建补助政策标准。对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对象新建住房或购买住房,要充分整合民政、住建、扶贫等部门政策资源,明确倒房重建和危房改造的补助标准,并督促各项政策的落实。四是确保倒房重建快速启动。全市因灾倒房恢复重建房屋必须在8月31日前全面开工建设,确保倒房重建户在今年12月31日前入住新居。五是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加强对灾后倒房重建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监管,严格工程建设规范,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因灾倒房重建项目审核、审批工作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加强技术指导和施工安全管理,确保因灾倒房重建工作又快又好。六是加强倒房重建督办检查。以规划部门牵头成立规划指导组,以住建部门牵头成立质量监管组,以民政部门牵头成立重建进度督导组,按职责加强对倒房重建项目的管理、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