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9月8日讯(王 锐 刘先超):9月6日,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人民法院监察室对机关庭室干警便民服务“绩效工作日志”进行现场抽查和全面点评,核查干警在日常工作中便民、利民、惠民举措落实情况。 该院以加强便民服务工作日志化、过程化、痕迹化管理作为重要抓手,有效提升干警便民服务绩效,改进干警工作作风,提高群众满意度。今年初,该院统一印制并下发《便民服务绩效工作日志》记录本,推行便民服务“绩效工作日志”管理制度,要求干警将当天工作、学习情况,包括学习和工作的内容、效果以及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议,为民司法的事件、做法和体会等,坚持一日一记、一事一记,并做到半月一小结,一月一汇总,半年一总结,一年一总评。 为确保该制度落到实处,该院建立日志台账管理、结果公示、责任追究三项工作机制,明确考评方法,明确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日常检查和督办,并根据便民服务绩效工作日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个人自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和组织查评情况,进行年终总评。年终总评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凡便民服务“绩效工作日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评总评没有达到“优秀”等次的,当年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不得推荐评优表模。年终被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次年不得提拔或者交流到重要岗位。 该项制度的实施有效激发了工作热情,提高了工作质效,该院1-8月份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977件,结案率较去年同期上升了17.6%。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8%,没有因案件处理错误被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新收新结案件实现“零信访”,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居全市法院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