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月31讯:随着农历春节的临近,为有效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十堰市双环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十房高速公路13标项经部采取“约法三章”等措施,下真功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让农民工能及时并足额地拿到自己的报酬,尽早回家与家人团聚,过一个舒适、祥和的农历春节。
十堰至房县高速公路,是湖北省骨架公路网规划的“七纵五横三环”中的第五纵郧县至宜昌公路的重要路段,是贯穿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快捷通道。项目全长63.933公里,全线土石方968.7万方,特大桥、大桥69座22455.52米,隧道10座10733.5米,项目批准概算总投资52.584亿元,建设工期四年。该项经部担负着十房高速公路第13标段的任务,全长8.19公里,总造价2.54亿元(变更后金额)。
为使各劳务施工队能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十房13标项经部制定了农民工工资约法三章:一是各劳务施工队对使用农民工情况需造册登记,并要求将每个人的身份证登记入册,领取工资时,农民工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绝不能代领,确保让农民工真正拿到属于他们的血汗钱;二是建立了工资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在给劳务施工队拨付工程款时先检查其为民工发放工资情况,并将发放工资情况经领取人签字后上报项经部,由项经部财务部门统一监管核实。若不能及时发放的,项经部按各劳务施工队上报考核的用工情况给予发放,并在该工程费用款中扣除;三是若有农民工因工资问题上报项经部,经查实后对劳务施工队主管领导进行严肃处理。各劳务施工队对短时间使用的农民工则按计量或计件及时结算,不得拖欠。
该项经部采取统一监管,并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核发制度的方式,农民工工资发放做到了及时、公开、公正、有效地保证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推动了施工任务的完成,实现了双方维权和协作共赢的管理目标。(金伟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