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0月17日讯(朱本双):日前,司法部作出《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竹山县司法局宝丰司法所所长师光辉榜上有名,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本次十堰市仅三人获此殊荣。
师光辉同志自2004年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一直扎根基层,任劳任怨,默默奉献,用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多年的司法实践经验,调解了一起又一起疑难纠纷,真正做到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2004年以来,共调处或参与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0余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当事人履行率100%,无达成协议而反悔情况,有效预防和化解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防止了矛盾纠纷激化,实现了“四无”目标(即无调解民间纠纷引起的刑事案件、无非正常死亡、无群体性械斗、无集体上访)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目标。2011年宝丰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师光辉个人曾荣获“湖北省第六届优秀青年卫士”、 “全省优秀司法所长”、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工作者”、 “全县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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