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1月19日讯:近日,从房县政务服务中心10月份政务服务运行通报例会上获悉,房县公安局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1—10月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33012件,连续第10次荣获“红旗窗口”。“五朵警花”一直坚守着房县公安局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力打造了一个县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窗口。
高标准高起点入驻。为落实房县县委、县政府提出的“集中审批、阳光政务、服务经济、保障民生”的政务服务建设目标,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柯正洪决定,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刘飞带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王建琴等人一起前往孝感市进行政务服务窗口建设实地学习调研,选派5名高素质“警花”代表县公安局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实行高标准高起点的建设、配备服务窗口,将县级公安部门承担的户政、出入境、治安、消防等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业务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集中办理。
七项承诺一诺千金。房县公安局通过社会公众对公安部门政务服务需求的调查后,县公安局窗口及时出台了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即时服务、延时服务、限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网络服务、阳光服务《行政审批服务七项承诺》。前往县公安局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咨询办事的民众不因同一件事情2次以上往返窗口,其交通费、误工费等均由窗口首次接待工作人员个人承担,实行责任追究。并通过当地媒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五到位”倾心服务民众。房县公安局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切实做到便民服务、延时服务、限时服务、一次性告知、文明服务五到位。通过改善窗口便民服务设施,“五朵警花”坚决不因上下班时间让社会民众为同一件事再次往返公安局窗口,即办件一律在1小时以内办理完结,承诺件一律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一半以内办理完结,自觉做到热情服务、微笑服务、主动服务,杜绝发生在窗口与任何一位民众发生文明服务所禁止的行为,树立一切为了民众的服务理念。
窗口流动红旗“流不动”。由于房县公安局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五朵警花”辛勤的付出,在中心大厅得到了全体窗口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公认,该窗口自2012年11月入驻中心大厅一年来,连续10个月被评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红旗窗口,窗口流动红旗到该窗口一来再也流不动了。“五朵警花”用她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用心的打造了一个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示范窗口。(彭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