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1月25日讯:房县政务服务中心“四严”控制三公经费,将有限的经费用在中心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运转和招商引资工作上,确保了全县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1—10月份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6.8万余件,为68家企业实行全程代办服务,对3家企业实行帮联服务,引进资金3080万元,有力的助推了县域经济发展。
严格控制公费旅游。中心管委会机关工作人员严禁公费旅游,因业务工作需要,报经县监察局批准后每年可安排一次外出考察学习活动。禁止任何形式的公费出国出境旅游或借学习考察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游山玩水。中心运行10年来,没有出现一次出国出境公费旅游活动。
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必须事前审批,综合科负责中心所有公务接待,实行接待人负责制,严格履行签批手续,自觉做到日清月结。公务接待就餐严格执行标准,严禁系统内互相宴请,杜绝随意变更就餐地点、先就餐后审批或不审批现象。公务用餐实行一餐一票一结制度,当月结清。政府采购标准以下的零星采购,由中心综合科凭采购单统一购置。
严格控制公车使用。确保公务用车、业务用车的前提下,班子成员用车由中心综合科安排;县城内公务活动原则上不派车,县城外出车要经综合科填写《派车单》审批后用车,严禁公车私用。
严格“三公”管理责任。“三公”管理人人有责,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对不按规定程序,随意安排或签单用餐的,随意采购物品的,对未经综合科同意,随意用车的,一律不予报销,费用自律,并追究责任。(彭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