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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富人税”突破700万元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3年3月14日7:13 文章编辑:原野
十堰网
3
月
14
讯
(苗东升 陈三贵、
陈敬
君)
:
笔者从竹山县地税局获悉,截至
2013
年
3
月
11
日
,共受理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130
余人,申报年所得额
13000
多万元,扣缴税款
700
多万元,申报人数同比增长
31.37 %
,扣缴税款同比增长
49.47%
,表明我县
““
富人
”
纳税遵从度明显提高。
过去国家实施的
“
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
”
在我县征收曾一度是犹抱琵琶半遮面,有的
“
达标
”
不想申报,有的人申请时害怕别人知晓,还有人找出许多理由拒交。县地税局近几年,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进行重点宣传。充分利用
12366
平台、门户网站、纳税人之家、服务大厅进行公告,税管员电话通知和面对面进行税收政策宣传,使纳税人掌握自行纳税申报的内容、地点、时间、程序等相关事宜,知晓自己应尽的法定义务、履行义务的方法、程序、权利以及不履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征收前,做好摸底排查。从全县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中,进行全面摸底,重点排查、分析比对,把建筑工程技术人员、烟草烟叶、工业制品加工人员、银行职员、供用电人员、稀贵金属冶炼人员、企业高管等六类高收人员,作为重点跟踪管理对象,由管理员有针对性地提醒相关人员自行申报。在服务大厅开辟专项窗口,专门受理
12
万以上自行申报业务,确保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派出税收管理员全力做好纳税人政策咨询、申报填写和审核把关工作,及时办理补退税手续等工作,真正做到服务零距离、申报零差错,切实提高了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水平和质量。
对对应申报而未进行申报的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人员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催报催缴等措施,对逾期申报的纳税人给予处罚。如今,全县年收入
12
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觉交税积极性提高,都主动申报,接受检查,呈现出良好纳税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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