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3月6讯(唐玉姬):近日,湖北省竹溪县县委、县政府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发出“矿山复绿”行动方案。
本方案的主要行动内容是:通过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对采矿活动引起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使地质环境达到稳定、生态得到恢复、景观得到美化的过程。“矿山复绿”行动中涉及土地复垦的,按照土地复垦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矿山复绿”实施的区域,主要包括重要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以下称“三区两线”)。
重要自然保护区包括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重要景观区包括省级以上地质公园、矿山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以及历史文化保护区;重要居民集中生活区包括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内及重点乡镇所在地;重要交通干线包括I级、Ⅱ级铁路和国家公路、省公路;重要河流湖泊包括二级以上通航河道、重要湖泊、大型水库。
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 全面落实《全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的目标任务,统筹部署,健全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构建“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长效机制。到2015年,使“三区两线”周边范围内突出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基本得到整治,矿山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