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4月17讯(王锐 叶银青): 4月15日,湖北省郧西县法院羊尾人民法庭利用电话、QQ、电子邮箱、特快专递等方式远程立案,让远在外省的当事人不用亲自来到法庭立案,切实提高了司法效率,方便了群众诉讼,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成本。 4月1日上午,羊尾法庭法官接到了一个来自安徽省的电话。电话中一名女性向法官讲解了案情,并着急的向法官咨询立案诉讼相关事宜。
经了解,去年7月30日安徽省滁州市的李女士在皖东农村商业银行丰乐支行ATM机上自动汇款时,因操作失误,误将41971元钱汇入到郧西县涧池乡李某的银行卡中。汇款完成后,李女士发现汇款错误,立即与银行联系并冻结了李某的账号。随后,李女士通过多种途径与李某联系沟通,希望李某返还41971元钱,但李某却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无奈之下,李女士只好通过向法院起诉让李某返还这笔不当得利的钱。 远在安徽省的李女士首先通过网络搜索到郧西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并查到了羊尾法庭的电话。随后通过电话联系上法庭法官。 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当事人远在外省,如果亲自来法庭立案,诉讼成本较大,不方便,于是决定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远程立案。法官把本人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告诉当事人,让当事人把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过来。法官收到诉讼材料后,进行了认真的核实审查。 经审查,法庭法官认为此案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遂启动远程立案程序予以受理。 随后,办案法官通过电话与通知被告应诉。由于被告在广东打工,无法了解到具体详情。法官来到被告所在地村委会,与当地村干部及被告家属进行沟通,并请求村干部配合法庭做被告工作,争取早日实现案结事了。 去年来,郧西县法院积极创新审判新机制,拓宽便民诉讼渠道,加大便民司法力度,在远程办案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通过信息化手段累计为外地当事人立案、开庭达50余场次,为他们节约各种费用7万余元,赢得了信任,提升了公信,受到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