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4月8讯:竹溪县鄂坪乡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十八”精神,切实改变铺张浪费现象,努力打造阳光政府形象,鄂坪乡党委政府从“勤、严、明、”多办事、少花钱,确实加强财政管理。
结账统计“勤”,为了使乡级财务收支在阳光下运行,该乡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统计、分析力度。实行了财务勤对账,勤结账及时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各项支出严格实行月结月公开,规定每月的24日为报账日,当月的收入、支出必须当月结算。
所有收支票据的审批监控从“严”,为了防止因审核不到位,而导致错账的现象,乡党委政府加强了对财务收支的审核监管力度。明确了财务的审核、审批的分工,规定各项支出都应有至少两位班子成员审核审批,对于1000元以下的款项由分管负责人审核并交由纪委书记审批,2000-3000元的款项相关负责人初步审核过后交乡长审核再由纪委书记审批,3000元以上款项乡长审核过后再由党委书记复核再交由纪委书记审批。没有审核审批没有经办人的发票一律不给与处理报销。
财务管理“明”,为了防止乱消费现象的发生,该乡加大了财务公开的力度。每个季度在账务结算过后,将本季度的财务明细收支放于政务公开栏上公示,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切实让政府的各项财务公开化,透明化。
(李克明、洪金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