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7月16日讯(李云、刘娟):竹山县检察院充分利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工作,有效遏制了贿赂犯罪,促进了工程建设领域诚信建设。
根据《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该院组织预防工作人员及时收集、整理、存储经该院立案侦查并由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犯罪信息, 完善全国联网的行贿犯罪档案库数据。该档案库自建立以来,该院在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30日内就将行贿犯罪等信息录入档案库,很好的保证了查询信息准确无误。目前该院共录入贿赂犯罪信息10条,其中行贿犯罪信息2条,受贿犯罪信息8条。
该院先后与该县建设局、交通局、卫生局、国土局、公路局、南水北调办、一中迁建办等单位会签系统预防或专项预防文件,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作为工程招投标必备条件之一。去年,该院与该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建立联系,将全县所有招投标工程项目纳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参与该县工程招标的所有投标单位,在开标前由该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统一分项目向该院申请查询,由该院提供查询结果。该系统建立以来,该院共向单位或个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92次,查询单位876个,查询个人1782人。
按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要求,该院安排专人对所有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单位和个人按照查询申请的事由应用查询结果,杜绝将查询结果用于查询申请事由之外的其它事项,以及利用查询结果进行不正当竞争或者从事非法活动。经跟踪监督,目前没有发现单位或个人有违法使用查询结果的情况发生。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相关单位根据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取消其招投标资格,并禁止其判决书下达之日起一年内参与该县工程建设投标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