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8月20日讯(吴相熊、王晶晶):今年以来,竹溪县检察院紧紧围绕 “打造全市绿色崛起示范县”重点,结合检察职能职责,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大局。
狠抓办案,严厉打击涉林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树立法律权威。竹溪县作为林业大县,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全县有林地393万亩,森林覆盖率77.4%,活立木蓄积量889万立方米,名列湖北省各县(市)之首,然而乱砍滥伐、偷伐倒木现象严重阻碍了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今年以来,该院依法起诉滥伐林木案7件7人、失火案1案1人、查办涉林职务犯罪4案5人,对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刑事犯罪实行快捕快诉,彰显法律威力,切实守护青山绿水。
强化监督,敦促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提高执法质量,形成执法合力。该院与国土、环保、水利、林业、矿管、城乡规划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今年5月,该院公诉科针对县森林公安在办理涉林案件时存在程序瑕疵、证据收集模糊、部分证据与待证事实缺少关联性等情况发出《检察建议》,并通过为座谈会形式,交流滥伐林木、盗伐林木犯罪的四要件及收集、固定证据等方面经验,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积极创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式,拓宽预防领域,树立职能部门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杜绝职务犯罪。该院以“平安竹溪”建设为契机,对负有生态保护工作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项预防,严肃查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背后隐藏的职务犯罪。今年3月初,该院在全县林业系统召开了“林业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对四十余名林业干部和各乡镇林业站站长进行了教育警示,积极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深化走访,开展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力争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围绕实现竹溪“天更蓝、山更青、水更绿、社会发展更和谐、人民生活更幸福”的目标,该院结合“法制宣传周”、“检务公开”等活动,开展人流集中区域设点宣传8次,走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50余人次,通过办案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5件。同时,联合县法院,把庭审现场搬到了村里,通过公开审理一起失火犯罪案件,切实提高民众保护生态资源的意识,努力形成共同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绿化山川、美化家园的社会文明新风尚和遵纪守法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