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8月22日讯(李玉巧):竹溪县向坝乡民政所扎实做好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完善低保监管机制。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委会成员有近亲属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申请享受低保的,均按规定实行专项备案管理。
有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做到一人一档,归档材料主要包括:《湖北省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近亲属的低保审核、审批和动态管理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对已享受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家庭如实填写备案登记表,报民政局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近亲属和经办人员与低保对象的关系、享受低保原因等。该项工作的推进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进一步提高了城乡低保工作的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