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9月29日讯(赵伟):9月27日上午,竹山县统计局组织召开县直部门争创“十星级统计工作者”工作会议,这是该局继2012年成立统计协会、实行统计委派制度后的又一创新举措,参加会议的有来自县直各部门从事统计工作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统计工作的意见》(鄂政办[2012]42号)和《竹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竹山县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三项标准的通知》(竹政办发[2012]124号)文件的精神,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以争创“十星”为契机,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提升统计服务能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主线,转变作风、竞进提质,使全县统计工作者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勇于创新的统计氛围,使全县统计工作在十星级创评引领下一步一步向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的方向转变。
争创“十星级统计工作者”的内容为资格星、义务星、宗旨星、敬业星、服务星、绩效星、法纪星、创新星、学习星、信用星。
“十星级统计工作者”争创活动实行半年初评、年度总评,由统计局和统计协会负责组织实施。一是坚持动态管理,“十星级统计工作者”争创活动实行“授星”原则,坚持动态管理,在统计信息网上显著位置设立统计人员争创榜。县统计局和统计协会将“十星级统计工作者”争创活动与统计工作规范化达标相结合,把统计“八有八化”达标情况作为星级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统计人员自评。县统计局、统计协会统一下发《竹山县“十星级统计工作者”自评表》,组织统计人员认真对照评选标准,针对工作实际情况,特别是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的现状,通过打分自我认定的形式进行自评。三是统计局和统计协会评定。统计局和统计协会综合《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统计“十星级”争创标准》等各方面考评情况,提出对每个统计人员的评议意见,确定统计人员的星级。四是结果公示。统计局和统计协会对每个统计人员的评定结果,在全县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统计局和统计协会在十日内进行复查,并进行再次公示。五是星级确定。在自评基础上,抽专班对照“十星级”标准和统计工作标准对等量化考核、授星。评定结果以文件形式通报,并在统计网上设置专栏进行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