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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泉溪镇88个网格普法宣传员履事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3年9月4日8:52 文章编辑:原野
    十堰网94讯:李耀武、胡远斌:“村民老陈这两年在城里做生意,没有时间管理土地,就将承包土地转包给胡某经营。村委会以没有征得其同意为由,认定转包协议无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的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明确,老陈与胡某签订的土地转包协议是有效的……”831,在湖北省竹溪县泉溪镇泉源村,普法宣传员明昌林正结合案例给村民们讲解农村土地承包等法规。
  明昌林是竹溪县泉溪镇泉源村三级网络里的一名普法宣传员。笔者从该镇的网格分布图和网格服务公示栏上看到,按照行政区划和自然村分布的不同情况,全镇划分为镇、行政村、村民组三级网格88,每个网格内至少配备一名普法宣传员。
  “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法律常识,我们就讲什么。这样针对性强、效果好。”泉溪镇二级网格长、司法所所长说,他们通过网格化管理,能第一时间掌握网格内居民的普法需求。网格化管理的日排查、日汇总、日报告平台和工作机制改变了过去围着政府转,等着上级部署和领导批示的被动局面,形成了围着基层转、围着群众转、围着问题转的主动局面。
  泉溪镇党委书记、依法治镇办公室主任汤莉介绍说,按照“六五”普法的要求,泉溪镇依托全镇88个网格,组成了由法律工作者、法官、教师、公务员等参加的普法讲师团,还聘请人民调解员、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担当三级网格的法制宣传员,确保每个网格内都有普法宣传员,定期讲解村民在生活、工作上遇到的法律难题。
  “过去,是我们主动到司法所咨询法律问题,现在是网格普法宣传员主动上门问我们有无法律问题。”成佳河村村民陈余堂由衷地感叹道。
  笔者看到,赵昌华手里有一本普法宣传民情日记,上面记录着普法对象的姓名、家庭地址、主要诉求、走访记录、解决方案等内容。其中,记录着一位老大妈与子女之间的赡养纠纷。因家庭琐事,大妈的几个子女都不履行赡养义务,碍于面子,老大妈没有声张,赵昌华了解情况后,迅速联系村民调员、网格长,不出网格就顺利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
  泉溪镇是竹溪县普法办确定的全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今年,又被全县普法办命名为“全县法治乡(镇)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去年以来,普法宣传员在网格内共化解矛盾纠纷200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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