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9月5讯:竹山县为激励优者从教、保障教者从优,鼓励优秀教师在农村长期从教、毕生从教,9月初,该县出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制度,按照设定比例、竞争择优、动态管理的三项原则,在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含城关镇)中遴选骨干教师,从今年1月起按月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 发放对象分为两类,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岗位上工作的湖北名师、特级教师,在职在岗期间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岗位工作的骨干教师,每人每月补助600元。目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已经联合行文批复竹山县骨干教师名额430人。(张雅屏、郭庆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