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1月3日讯(张睿):10月29日下午,竹山路政大队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组织全体路政、治超执法人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努力营造良好的“依法治路”环境,此《决定》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依法治国的决心和信心;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我国国家治理实践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结合省交通运输厅近期开展的“为何执法、为谁执法、怎样执法”大讨论活动,本着逐步提高路政、治超执法人员整体素质,提升路政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宗旨,着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路政执法队伍。
通过开展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大家在一起就“依法治国”、如何“依法治路”、“为何执法、为谁执法、怎样执法”进行了大讨论;大队支部书记李勇强调:作为一名合格的路政执法人员,理当“权为民所用”、“执法为民”,特别是在执法服务对象面前,人人平等,对待领导与对待普通百姓一个样,没有身份差别,地位高低,贵贱之分,绝不能滥用执法权。否则,“只为领导服务”就意味着“只为权力服务”,不为百姓服务,只管领导安全,不管百姓安全。不仅违背了路政执法人员最基本的职业操守,为谁服务的执法理念,而且不利于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有损依法行政理念,更谈不上“依法治国”的根本宗旨。
自9月份开展大讨论活动以来,竹山县路政大队不断增强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端正执法理念;严格落实交通行政执法“四制”;要求全体执法人员继续巩固整改成果,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真正领会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执法方式,切实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警惕不知道为谁执法、执法理念走调、执法权滥用的现象,才能切实摒弃“官为大、权为贵”的服务态度,树立路政执法新形象,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张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