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2月4日讯:12月2日—3日,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大货车、摩托车、助力车”专项整治“利剑2号”行动为抓手,以全市交警持续深入开展整治“酒后驾驶”和“十类突出交通违法”(超速、超员、超载、酒驾、毒驾、假牌套牌、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机动车违法停车)三大整治工作为重点,仅两天时间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588起,取得了显著效果。
在城区烈士亭门前路段严查“酒后驾驶”:2日晚21时至23时,大队办公室、车管所民警、协警15人携带酒精检测仪、数码相机、执法记录仪、指挥棒、锥筒等执法装备,着反光背心,在城区烈士亭设立整治点,严查“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当晚,民警严格、文明、规范执法,共检查车辆220台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2起,其中酒后驾驶2 起,暂扣车辆6辆,查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1起,暂扣驾驶证3本,有效震慑了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在城区重点路口严查“大货摩托助力车”:3日,大队在洪台口、环城西路、烈士亭等重点路口全天候定点设卡检查,开展“大货车、摩托车、助力车”整治,按照“逢车逢疑,必检必查”的原则,严守重点路口,严查可疑车辆,严处重点违法。当天,共检查重点车辆462台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86起,其中查处未年检车辆27 起,无证驾驶9 起,无号牌车辆31 起,无保险3起,未携带证件16起,暂扣车辆47 辆,暂扣驾驶证3 本。有效杜绝了上述车辆违法上路引发交通事故的“马路杀手”。
在16个乡镇布控严查“十类交通违法”:2日—3日,大队所属3个农村交警勤务中队,与全县16个乡镇派出所采取区域联勤联动、交叉执法等方式,在交通流量大、交通违法行为多发的重点路段设立执勤点,对过往的无号牌上路的“大货车、二轮摩托车、助力车”违法行为逐一纠正、警告;对“酒后驾驶”、“十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处;对拦截不停、闯关闯卡的,立即布控,层层拦截;对暴力抗法、聚集滋事者坚决予以打击、绝不手软,据统计,当天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80起,其中查处未年检车辆44 起,无证驾驶8 起,无号牌车辆14 起,无保险33起,未携带证件51起,暂扣车辆240 辆,暂扣驾驶证29本,其他交通违法行为61起。通过整治,有效提升了冬季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共同营造安全氛围。(李茂康 方朝林 王华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