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2月28讯(余辉):竹溪县林业局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构建林业发展新秩序,报请县政府制定出台《竹溪县森林采伐管理暂行办法》。
《竹溪县森林采伐管理暂行办法》在森林资源管理方面,坚持“严管林”方针不动摇,建立林场、站管源头、检查站把关口、森林公安查案件、林政稽查队抓监管的管理服务体系,各负其责,各伺其职,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在林木采伐管理方面,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逐级审批制度和凭证运输、加工经营制度,坚持“伐前公示、伐中监督、伐后验收”,严厉打击滥伐、盗伐和非法加工经营木材行为,维护木材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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