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3月11日讯:近期,房县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刹“四风”转作风有奖举报制度》。
制度规定:凡群众举报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工作日午餐饮酒、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及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贴补贴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违规违纪问题;乱收费、乱罚款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私自招聘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招聘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等问题,只要经查证属实,房县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将依照规定,将给予1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奖励。
房县纪委鼓励社会公众署实名以来信、来访、来电等途径进行举报。(程剑峰) |